消息,近日,昆明嘉仕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保洁,并且违反了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有关规定,被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并罚款3000元。
据公告内容,昆明嘉仕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未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4名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艾滋病检测,对此予以警告和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还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杯具、拖鞋、布草)进行清洗、保洁,这同样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对此也同样触发了警告和罚款1500元,合计罚款金额为3000元。
昆明嘉仕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条例,构成了严重违规行为。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最终给予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